來源:欣鑫咨詢 時間:2019/5/20 9:59:20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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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蘇省所有銷售和注冊登記的新生產輕型汽車和所有生產、進口、銷售的重型燃氣車輛,應當符合或嚴于機動車排放標準國六a階段要求。
此外,在通告規定的實施日期之前已購買的和已從外省市遷入江蘇省的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在通告規定的實施日期之后1個月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通告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有效減少機動車排氣污染,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江蘇省將全面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