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價管〔2014〕13號
市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銷售分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提高國內成品油價格的通知》(發改電[2014]139號)和當前進口液化石油氣價格變動的情況,為保持本市車用液化石油氣價格與成品油價格的基本銜接,經研究,決定適當調整本市車用液化石油氣的零售價格。具體如下:
一、車用液化石油氣最高零售價,由現行每升5.42元提高為每升5.47元。
二、請市建設管理委繼續依法加強市場監管,督促經營企業確保市場正常供應,并做好對各類用戶的宣傳解釋工作。
三、請市交通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和企業,做好對車用液化石油氣出租車駕駛員的宣傳解釋工作,確保出租車行業的穩定。
調整后的價格自2014年5月23日24時起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價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