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廣州要求液化氣進銷差價不得超過7%
近期廣州市液化氣價格持續上漲,已引起了物價部門高度重視。昨日,廣州市物價局下發通知,要求對液化氣價格嚴格實行進銷差率管理,其中燃氣批發企業從進口商或煉廠進貨后直接銷售給最終用戶的,其液化石油氣進銷差率(計價基礎為合理進貨價和運費,下同)不得超過7%。此外,送氣費不分樓層高低,2公里以內(含2公里)的送氣收費標準為3元/瓶(每瓶14.5公斤,下同),每增加0.5公里加收0.5元/瓶;一次送氣收費最高不超過6元/瓶。
通知要求,燃氣批發企業從進口商或煉廠進貨后直接銷售給最終用戶的,其液化石油氣進銷差率(計價基礎為合理進貨價和運費,下同)不得超過7%;銷售給零售商的,進銷差率不得超過3%;銷售給其他批發商的,進銷差率不得超過2%。從進口商或煉廠以外的其他批發商進貨后直接銷售給最終用戶的,其進銷差率不得超過5%;銷售給零售商的,進銷差率不得超過1.5%。
據了解,昨日廣州的碼頭進氣價為7730元/噸,一般一噸氣能充裝14.5公斤瓶裝氣69瓶,據此推算,一瓶瓶裝氣的進貨價為112元,按通知規定,則最高氣價不能超過119.87元。
通知明確,送氣收費仍按《關于我市民用液化石油氣送氣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穗價〔2006〕6號)規定執行。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用戶自愿要求提供上門收瓶、送氣服務的(包括送氣后取空瓶),不分樓層高低,售氣點距離用戶所在地2公里以內(含2公里)的送氣收費標準為3元/瓶(每瓶14.5公斤,下同);超過2公里的,每增加0.5公里加收0.5元/瓶;一次送氣收費最高不超過6元/瓶。
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通知下發后,物價部門會密切監測氣價走勢并進行市場檢查,同時就油價上漲對社會各行業及居民生活帶來的影響進行評估,根據情況建議政府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如何對低收入群體進行補貼等。至于是否會啟動價格預案,他表示,目前還沒有這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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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裝氣價昨最低114元
針對近期廣州市液化氣價格持續上漲情況,昨日,廣州市物價局開展液化氣價格專項檢查。從檢查情況看,各液化氣站銷售均做到了明碼標價,未發現哄抬價格、囤積居奇、變相漲價等價格欺詐行為。
檢查組在海珠北路振戎燃氣自有門市看到,該門市的顯著位置標示了:氣價118元/瓶(不含送氣費);而觀綠路一家振戎燃氣加盟氣站標價120元/瓶,包送三樓以下;市煤氣公司西村充氣站標價114元/瓶(不含送氣費)。據銷售人員介紹,雖然氣價貴了,但銷量基本保持穩定。
昨日下午,記者分別致電四大燃氣公司,其中廣州市煤氣公司報價為114元/瓶,比前天漲了5元;中穗燃氣氣價則從前天的108元/瓶提高到114元/瓶。另外兩家振戎燃氣和九豐燃氣,其自有門店報價均為118元/瓶,這一價格自11月3日以來沒有再調整過。